強調奪島能力
針對島嶼遭遇攻擊時的對策,舊防衛大綱說要予以“阻止”和“排除”。但新防衛大綱增加了“奪回”的內容。具體規定,確保日本在海空領域的優勢,用彈道導彈、巡航導彈等應對攻擊;為確保登島和奪島,在陸上自衛隊新設水陸兩栖部隊和地對艦導彈部隊;為海上自衛隊增配新型護衛艦;在航空自衛隊部署可以長時間執行任務的空中偵察機;提高後方支援能力;探討增強太平洋一側島嶼的防空態勢。
為增強攻擊他國基地的能力,新防衛大綱指出要“討論未來彈道導彈防禦系統的整體方向,為強化防禦和應對能力採取必要措施”。日本媒體認為,這一說法為自衛隊在未來擁有攻擊他國基地能力、擺脫專守防衛原則束縛埋下了伏筆。
中期防衛力量整備計劃大幅增加未來5年防衛預算,用於購買17架“魚鷹”傾轉旋翼機、3架無人偵察機等。國家安全保障戰略明確表示,將廢除現有的禁止武器出口的“武器出口三原則”,制定新的武器出口原則。這意味著日本政府不滿足於大量購買武器,未來將積極與他國合作研發新式武器,並擴大軍火貿易。
關於日美同盟,新防衛大綱提出強化在情報偵查、彈道導彈防禦、海洋安保、宇宙開發、網絡安全、防災等領域的合作,提高日美同盟的防禦能力和應對能力。
2013年12月17日下午,安倍晉三出席“關於重新構築安全保障法律基礎懇談會”時宣稱,僅依靠個別自衛權無法保護國民生存、保證國家存立,當彈道導彈等威脅穿越國境到達日本時,(自衛隊)有必要行使集體自衛權。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在當天記者會上表示,有關集體自衛權的討論將在2014年4月後正式展開。這也是菅義偉第一次代表日本政府給出如此明確的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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