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3日電/台“立法院”上周五在邀請台“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就其訪問大陸相關事宜向王金平“院長”及朝野“立委”進行報告之後,朝野協商當即達成達初步共識,王郁琦登陸後,不得接受、呼應“一中框架”、“反台獨”等危害“主權”主張,或談判這些政治性議題,否則負政治責任。而根據朝野黨團達成的這項共識,在“立法院”院會處理2014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將會增加台聯黨黨團及民進黨黨團提出的主決議。其中台聯黨黨團提案要求王郁琦在訪問大陸期間,不得與中方簽署任何文件或發表任何形式的共同聲明,也不得接受或呼應“一中框架”、“反台獨”等危害“主權”主張;如有違反,“陸委會主委”須負政治責任,且返台後須到“立法院”項目報告。而民進黨黨團則提案則要求王郁琦此行不應就“一個中國”、“一中框架”、“一國兩區”、“軍事互信機制”、“和平協議”或“階段性政治關係安排”等政治性議題,進行任何談判、簽署任何文件,或發表任何新聞稿、聲明。
據《新華澳報》報道,“立法院長”王金平還聲稱,“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效力等同法律,言下之意,王郁琦倘違背“立法院”將會表決且通過的機率甚高的上述決議,就是違反法律,也須負法律責任。由此,王郁琦訪問大陸的“武功”亦即意義及功能,就將會被廢掉。既然有此先例,或許馬英九在訪問大陸之前,也須“照辦煮碗”,先到“立法院”進行說明並接受“立委”們的詢問,然後“立法院”通過一個“決議”,馬英九訪問大陸時,不得接受、呼應“一中框架”、“反台獨”等議題,也不得進行任何談判、簽署任何文件,或發表任何新聞稿、聲明,否則必須負起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在野黨將會發動“罷免總統案”或“彈劾總統案”。也因此,馬英九訪問大陸及進行“習馬會”的政治意義及功能,將會被剝奪得所剩無幾,只剩下“握握手,打哈哈”,嚴重侮辱習近平的政治權威和智慧,相見不如不見。
其實,“立法院”朝野黨團所達成的這項“共識”,及“院會”將要通過的這項決議,與台灣主流民意背道而馳,也與民進黨部分“立委”的想法離行離列。實際上,在去年“博鰲論壇”進行的“習蕭會”期間,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與“陸委會主委”王郁琦首度見面並互稱官銜,雙方均同意建立兩岸主管部門直接聯繫協調機制,更好地推進兩岸關係發展。當王郁琦提出希望與張志軍實現互訪時,張志軍表示贊同,並歡迎王郁琦在適當時候到大陸參訪。隨後,台灣地區的民調,無論是“陸委會”所做,還是政治顔色偏綠的民調機構所作,都顯示大多數民眾支持張志軍與王郁琦實現互訪,建立兩岸主管部門的常態性溝通及互動機制,拋掉“白手套”,直接協商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兩岸開放媒體常駐等具體的交流事項,並為馬英九訪問大陸作好鋪墊。倘此,當然是必會觸及到政治議題,也應當達成共識甚至是簽署協議。但是,在上周五朝野黨團進行協商時,不但是在野黨黨團提出與此主流民意相悖的提案,而且令人大感驚訝的是,連國民黨黨團也對此“照單全收”,王金平更是助桀為虐,竟向王郁琦發出“法律責任”的警告及威脅,不啻是阻撓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幫凶以至是元凶。
由此可見,一場“馬王政爭”,由於馬英九的手法及時機失誤,拋出的“回力標”反砸傷了自己,而讓王金平更加有恃無恐,在“立法院”主持朝野黨團協商時,大搞“投降及綏靖主義”,遷就及配合在野黨團提出的逆歷史潮流的提案,比“馬王政爭”之前還要肆無忌憚。而國民黨黨團黨也開始變質,不敢向違背主流民意的提案進行據理力爭,相反是盲目附和。因為只要國民黨團參與協商的代表拒絕簽字,就無法達成所謂共識。而這樣抵觸“一中憲法”,違背國民黨“黨綱”,對抗馬當局施政理念的共識,竟也可以欣然表態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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