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在聽證會上代表奧巴馬政府發言的唐納德·韋裡利說,如果按照共和黨的方式解讀,“從(美國首任總統)喬治·華盛頓執政時開始數以千計任命都失去了合法性”。
幾乎歷任美國總統都動用過“休會任命”權,尤其是當被提名者可能難獲參議院批準時。
關乎權力制衡
按照韋裡利的說法,相比憲法頒布之初,“休會任命”權的使用方式已經發生變化,目的在於維持行政和立法機構之間權力的“穩定平衡”。
韋裡利的說法如果被最高法院法官接受,奧巴馬政府在此案中面臨的不利局面可能略有扭轉,總統不致於完全喪失“休會任命”權。不過,按路透社分析,哪怕最終裁決有一點對政府方面不利,奧巴馬剩下的兩年任期都將難熬。
奧巴馬政府先前抱怨,由於共和黨方面反對,政府不少任命無法在國會獲得通過,導致一些職位長期空缺。如果總統“休會任命”權受到限制,奧巴馬政府在人事任命方面將更為困難。而共和黨如果在今年11月國會中期選舉中從民主黨手中奪下參議院控制權,將在否決奧巴馬政府人事提名、決定參議院休會期等方面更有發言權。
最高法院法官斯蒂芬·布雷耶認為,此次關於總統“休會任命”權的爭議政治意味大於法律意義。他說,憲法明確規定,政府人事任命須由總統和國會共同決定。如果雙方意見分歧,“這就是個政治問題,而非憲法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