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公寓”式公租房
楊斌透露另外一個探索方向正在和國土部門研究,留一部分土地用於建設條件更好一些的“公寓”式公租房,面向社會收入穩定、能夠承受兩三千元以上租金的人群。
目前,社會上租賃住房絕大多數都是通過個人,而政府對個人行為難以規範,租金受市場波動影響較大,租期也難以保證長期和穩定。但是如果由開發商持有產權,政府就可以通過行業管理來進行約束了。“法人單位出租”在德國等發達國家已經非常成熟,租期穩定,政府也容易管理。
“這一種方式面臨的困難是開發商貸款建房,利息負擔過重,租賃住房收回成本的周期長,很難有利潤。”楊斌表示,因此可能會考慮由北京一些國企的開發公司先行試點,政府在土地出讓環節給予優惠來保證開發商微利,或者對這些國企提出公益性要求,零利潤。“從長遠看,長期持有租賃物業對開發企業還是有益的。”楊斌表示。
優點
租期穩定,政府容易管理。
住房形式
建設條件更好一些的“公寓”式公租房。
(來源:京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