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全媒體” 服務消費者
成立新的國家級管理部門,有利於產業融合,企業併購,組建真正的出版傳媒集團,按照文化產品和服務的規律,傳媒發展規律,讓內容全媒體傳播,更好地服務讀者、聽眾、觀眾、受眾等消費者,提高文化影響力。
有助於更有效地打擊出版物和影視作品的盜版與盜播問題,避免“多頭執法各管一段,取證和處理困難”等問題。
有利於國家文化產業戰略的制定和實施,有利於產業融合發展,有利於企業集團的成立和做大做強,有利於公共文化服務,有利於規範文化市場,有利於實現文化“走出去”,提高中華傳統文化在世界上的影響力。
(來源:法制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