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認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必須作為普選的前提,我同樣不認為普選必須先於《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我更無法理解,根據哪些理由,有關立法工作應當留待下一屆甚至再下一屆政府。
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心理恐懼的另一面便是對“港獨”活動的極其寬容。在1月21日“‘一國兩制’與香港《駐軍法》研討會”上,多位講者都嚴厲抨擊“香港人優先”組織成員去年12月26日手持“港英旗”擅自闖入駐港解放軍總部。然而,1月23日,《明報》以《研判港情須客觀求真偏離實際將誤國害港》為題的社評,批評上述研討會上多位講者的言論,“看不到對事態有何積極意義”;“在中央與香港關係之中,駐軍與港人關係現狀相當不錯,得來不易,若因為幾名鼓吹港獨的極端組織人物的衝闖行為而反應過度,使目前的軍民關係出現負面變化,是愚不可及的事。”
須根治對國家主權心病
內地《環球時報》1月22日報道引述“全國港澳研究會了解的情況”,稱“香港人優先”成立時有300多人,2013年10月1日到中聯辦門口示威時發展到1.8萬人,2013年11月號稱有2.4萬人。《明報》不僅在社評中表示“生活在香港的人,並無感受到港獨組織已經壯大到與民建聯並駕齊驅,難道港人在這方面集體麻木,不肯接受港獨組織盤踞香江的事實?”而且,同一天頭版引述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前首席顧問劉兆佳稱:未聽聞全國港澳研究會有做關於“港獨”的研究的成員數,以此否定《環球時報》報道。
《明報》社評稱:“香港社會對於‘香港人優先’等極端組織,過去確實有點麻痹大意……極端組織成員寥寥可數,所謂主張觀點不值一駁,若認真看待,實際上是抬舉了他們,傳統媒體報道極端組織的動向,聊備一格,其理在此。”而它不惜頭版大篇幅為“香港人優先”辯解,不是自打耳光嗎?
香港必須根治對待國家主權的心理病症,普選才能落實。
(作者:大公網評論員楊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