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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RNTT.com   2014-02-04 09:19:52


央行或在今年推出存款保險制 應對銀行破產
  中評社香港2月4日電/在我國國情以及相關制度設計的影響下,絕大多數儲戶的存款安全都將得到保障。/晨報記者 殷立勤

  近日,銀行破產話題廣受關注。專家表示,銀行業建立市場化退出和保障機制,既是國際通行慣例,也是我國金融改革的必然選擇。

  建市場化退出和保障機制

  中國銀監會副主席閻慶民近日表示,中國的銀行業有體制優勢,無論是大銀行還是小銀行都不能倒閉。“未來我們要讓市場說話、讓資本說話,如果商業銀行最後資不抵債,就會要你退出。”此語一出,立即引發軒然大波。

  事實上,銀行破產在國外並不罕見,上世紀30年代大蕭條期間,美國數千家銀行倒閉,上一輪金融危機期間,美國也有數十家銀行倒閉。而我國儘管也有數千家銀行,但銀行破產卻極為罕見。1998年,海南發展銀行受亞洲金融危機衝擊而關閉,在政府干預下,儲戶在該銀行的儲蓄存款本金及利息由人民銀行指定工商銀行保證支付,未受到損失。

  對於銀行破產問題,中央財經大學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目前我國不允許銀行破產,政府實際上承擔了隱性擔保責任。這一方面穩定了市場信心,另一方面也容易導致市場的“逆向選擇”—在銀行競爭激烈的背景下,政府兜底易使銀行“有恃無恐”,部分銀行或放鬆風險約束,為追求高額利潤而過度投機,最終放大風險。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認為,以往銀行全都是政府獨資,政府兜底理所當然。但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化,銀行的股權結構正日趨多元,未來完全由民間資本控股的純民營銀行也將登上舞台。在此情況下,延續計劃經濟時代的思路,以全體納稅人的錢為市場化的銀行業兜底,顯然並不合理。必須化政府擔保為制度擔保,化政府兜底為機構兜底,在銀行業建立市場化的退出和保障機制。

  銀行破產必須慎而又慎

  今年1月8日,銀監會發文,要求系統重要性銀行訂立“生前遺囑”。按照這一規定,五大國有銀行和8家股份制銀行均需擬訂並提交“恢復與處置計劃”,即當其陷入實質性財務困境或經營失敗時快速有序的處置方案。“允許銀行破產”似已箭在弦上。

  央行數據顯示,到2013年8月份,我國居民儲蓄餘額已連續3個月突破43萬億元。作為世界上“最愛存錢的民族”,一旦允許銀行破產,老百姓的存款該怎麼辦?

  事實上,近期“銀行破產”的爭論確已引起一些儲戶的不安。天津某城商行大堂經理告訴記者,“最近經常有儲戶來銀行咨詢,問銀行是不是可以破產了,存在銀行的錢是否還安全。還有一些大銀行的客戶經理"趁火打劫",以銀行可以破產為由,鼓動儲戶把錢從中小銀行取出來轉存他們銀行。”

  中央財經大學民生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壯認為,銀行是“外部性”極強的企業,其存款是對公眾的負債,是老百姓的保命錢。一旦出現銀行破產事件,極易因儲戶擠兌而產生“多米諾骨牌”效應,產生系統性風險。對於銀行破產問題,必須準備充分,慎而又慎。

  趙錫軍認為,允許銀行破產,建立市場化的退出和保障機制,既是國際通行慣例,也是我國完善金融體制、穩定金融秩序、促進金融改革的必然選擇。考慮到銀行的特殊性,應通過完善的制度設計,將銀行破產的不良影響限定在破產銀行自身,最大限度地防止風險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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