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10日電/2月初,有兩件事情值得關注:一件就是“中國公布新保密法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保密法今年3月1日開始實施”;另一件事則是他的反面——武漢市環保局以國家機密為由拒絕透露被施以該市最大罰單的企業。
大公網發表署名評論員文章稱,這已經不是中國的“有關部門”第一次以“國家機密”為由推辭掉一些本該公布的內容了。好在新的保密法會約束此類問題,壓制把“國家機密”當筐的行為——機關、單位不得將依法應當公開的事項確定為國家秘密,不得將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公開。某種程度上講,“國家機密”成了少數官員的“私人訂制”。也正因此,某些機密便宛如奇葩。
這些雷人的“國家機密”誕生的土壤與“有關部門”的心態不無關係。“國家機密”成為他們的遮羞布甚至是庇護他人的“保護傘”。能夠入列到這份名單裡的包括“洛陽性奴案”、“三聚氰胺賠償金”以及“外交部的三公經費”等等。
“國家機密”可以根據領導需求進行“私人訂制”。根據《南方周末》早前的報道《“國家機密”出籠記》介紹,為了堵住民間醫療打假路徑,上海市衛生局將一份文件(129號文)定為了“國家機密”。
報道是這樣介紹私人訂制“國家機密”出台過程的:“衛生局又為此召開了一個專題會議,認定(129號文)是‘機密文件’,不得公開。根據會後形成的‘專題會議紀要’,這個會由上海市衛生局一位副局長主持召開,參加會議的,有衛生局保密辦、醫政處、法規處、信息公開辦等有關處室的負責人,‘共同認定該文件屬於國家秘密,不予公開’。後,上海市衛生局在該局備存的129號文的左上角加蓋了一個‘機密’章,讓它正式成為‘國家機密’”。
在涉及人事升遷方面,“國家機密”成了遮蔽勾當的幌子。2011年9月,年僅29歲的閆寧出任河北館陶縣代縣長,當地政府同樣以國家機密為由,拒絕公布他的簡曆。
閆寧3年中4次升遷,而且工作12年,換了7個單位、10個領導職務。面對記者詢問,當地政府工作人員稱新縣長簡曆是機密,而且由於電腦故障已找不到其任職記錄。而值得注意的是,閆寧的父親曾任永年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供電局局長,閆氏近親屬中有兩個廳級幹部和三個縣級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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