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顯然,遺棄病孩現象的發生與兒童福利以及醫保制度的完善直接相關。這些年來,公眾看到的類似新聞,往往發生在居民大病醫保制度不完善的地方,以及相關制度難以覆蓋的人群。
就在昨日,有媒體報道,國家衛生計生委已發布《國務院醫改辦關於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尚未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啟動試點工作。這是非常積極的信號,隨著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加快實施,遺棄病孩現象應會大幅減少。
不過,要繼續推進城鄉居民大病醫保制度,能否更加突出兒童優先,尤其是低收入家庭兒童優先的原則?過去一段時間醫保改革實施的路徑,往往是一些財政寬裕地區率先試點,而且,根據城鄉居民醫保體制的不同而體現出城市居民優先的傾向。這固然解決了很多問題,但是並沒有充分發揮好公共救濟制度的作用。
這個要求其實並不過分。社會保障制度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發揮兜底作用,優先保障貧困人群以及兒童、老人等弱勢群體。在很多發達國家,兒童看病花錢很少,甚至不花錢,原因就是建立了從國家到地方、從公共醫保到商業醫保,立體的多層次的兒童醫保體系。這個體系的關鍵還是在於各級政府切實承擔起對貧困線以下以及低收入家庭兒童的醫保責任。
現在,全面建立、城鄉一體的居民大病醫保制度或許要假以時日,那麼,各級政府能否先把兒童大病醫保先建立起來呢?顯然,與其被動接受遺棄病兒,不如積極推進制度實施。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