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11日電/中國日報今天發表清華大學當代國際關係研究院副院長劉江永的文章說,二戰後,日本清算軍國主義,走上和平發展道路。其主要標誌是,日本接受了《波茨坦公告》、《開羅宣言》等戰後國際法規和國際秩序,遵守戰後日本國憲法。然而,日本右翼勢力則一直企圖突破憲法限制,顛覆《波茨坦公告》確立的國際秩序。安倍晉三再度執政以來,這種政治右傾化更加明顯。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向日本發出《波茨坦公告》,促令日本軍國主義無條件投降。同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佈接受《波茨坦公告》。同年9月2日簽署的日本無條件投降書承諾“日本天皇、日本政府及其繼承者忠實執行波茨坦公告的各項條文”。這就是日本必須遵守的戰後國際法和國際秩序。令人不能接受的是,如今日本右翼勢力卻要背信棄義地推翻這些承諾,再度挑戰國際社會。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在日本侵略歷史問題上,《波茨坦公告》規定:欺騙及錯誤領導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之威權及勢力,必須永久剔除。日本戰犯必須受到懲處。日本政府在1972年《中日聯合聲明》中表示:日方痛感日本國過去由於戰爭給中國人民造成的重大損害的責任,表示深刻的反省。1998年《中日聯合宣言》也載明:“正視過去以及正確認識歷史,是發展中日關係的重要基礎。日方表示,遵守1972年的中日聯合聲明和1995年8月15日內閣總理大臣的談話,痛感由於過去對中國的侵略給中國人民帶來巨大災難和損害的責任,對此表示深刻反省。”
然而,如今日本首相卻公然參拜供奉有二戰甲級戰犯亡靈的靖國神社,否認東京審判對日本戰犯的定罪,不承認日本犯下的侵略罪行,甚至到靖國神社向所謂“英靈”彙報執政歷程。這意味著日本當政者公開違反日本國憲法規定的政教分離原則,背棄《波茨坦公告》的上述相關規定和國際承諾,為侵略歷史翻案。這種情況若在德國發生,等於德國現任領導人公然否定戰後的紐倫堡審判,參拜希特勒的亡靈。這是國際社會絕不能容忍的。
第二,關於戰後日本的領土範圍,根據《波茨坦公告》第八條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而1943年12月1日發表的《開羅宣言》規定: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台灣、澎湖群島等,必須歸還中國。1972年9月29日發表的《中日聯合聲明》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重申: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並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同年10月,時任日本外相大平正芳在日本國會發表演說時明確承諾:“如果對照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的經緯,根據這兩個宣言的意向,台灣應該歸還中國,這是接受了波茨坦公告的政府不變的見解。”這是因為,日本憲法第九十八條明確規定:1、本憲法為國家的最高法規,與本憲法條款相違反的法律、命令、詔敕以及有關國務的其他行為的全部或一部,一律無效。2、日本國締結的條約及已確立的國際法規,必須誠實遵守之。因此,無論從國際法還是日本國內法看,日本必須將包括釣魚島在內的台灣歸還中國,而與其相反的日本國內政策措施一概無效。
1895年日本通過甲午戰爭強迫中國清政府簽署《馬關條約》,割讓台灣及其所屬島嶼,甚至不等《馬關條約》談判開始就在戰爭期間先行秘密竊佔釣魚島,其性質更為惡劣。二戰後,日本又企圖利用中國海峽兩岸分裂及美國託管琉球群島,再度佔有釣魚島。中國對此強烈反對。上世紀70年代,中日雙方為實現邦交正常化和締結和平友好條約曾擱置這一爭議。
然而,如今日本政府卻既不承認中日存在領土爭議,又不承認中日曾就擱置爭議達成共識,拒絕就釣魚島領土主權問題同中國對話。繼野田內閣宣佈“購島”之後,安倍內閣進一步借釣魚島問題針對中國增強軍備,誘導美國對抗中國,介入南海問題牽制中國。針對安倍內閣的倒行逆施,國際社會有必要重申日本必須遵守《波茨坦公告》和《開羅宣言》所確立的戰後國際法和國際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