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24日電/據日本《中文導報》報道,在日本,所謂“確定申告”就是一年下來將自己的收入向稅務所報告,然後納稅。如果已經交完了稅,可以重新計算,多退少補。最近,一些華人去日本的稅務所進行“確定申告”,卻遭遇“高稅壓”,一些華人慨嘆,說日本是中福利、中稅金的國家,但是現在看來,日本正在演變成中福利、高稅金的國家。
退稅時有時要賠錢
一般華人都認為,如果在工作或打工時被扣稅,到了每年的“確定申告” 的時候,可以退回一些錢。但是有時到了稅務所,雖然退回了一些稅金,但是沒過多少日子,就從市區政府來了高額賬單,而之所以來了高額賬單,起因就是“確定申告”。
一華人在日本大學裡做非常勤講師,只以為學校和其他工作的地方都已經給他辦好了納稅手續,不用再申告了,但是聽別人說申告可以退回很多稅金,因此去申告了。
申告以後覺得收獲不小,得到了20多萬日元的退稅。
但是沒過幾天,從市政府來了20多萬日元的賬單,要他補交市民稅,他大吃一驚,還沒等弄清楚是怎麼回事,又有20多萬的賬單寄到了,說這是要他補交的健康保險稅。
他一時弄不清楚是怎麼一回事,忙打電話到市政府和稅務所打聽,又自己買來稅法的書籍進行學習,最後才弄清楚了是怎麼回事。
原來他教書的一個公司,雖然扣了他的所得稅,但是沒有向他所住的市政府報稅。
而對於像他這樣沒加入社會保險,自己繳納年金和健康保險稅的人,除消費稅之外要交四種稅和養老保險。
第一種稅是所得稅,這種稅一般都在工資裡扣除了,其稅率是10%;
第二種是東北大地震發生以後的復興稅,其稅率是2.5%;
第三種是市民稅,是純收入的10%;
第四種是健康保險稅,是純收入的10%;
他到稅務所去做“確定申告”,可能通過計算,在工資中扣除的所得稅交多了,因此退回了一定的稅款,但是他兩年來在沒有向他所住的市政府報稅的公司工作,得到工資200萬左右,而他去“確定申告”,稅務所在退稅後將他的資料轉給了市政府,市政府發現了這200萬左右的收入,就重新計算,市民稅增加10%;健康保險稅增加10%;合起來就是40多萬。
一般來說,如有勞動契約,可以從工作單位得到“源泉徵收票”,這樣會按一定的公式進行折算,那麼即使掙了200萬也不要交這麼多的稅,經過計算後可以折算掉一部分稅金,但是那家公司說他們與這位華人的沒有契約關係,只是委托他教書而已,因此不能發行“源泉徵收票”,這樣他在這裡的收入就被歸為“雜收入”之中,對於“雜收入”,沒有折算公式,只可扣除“必要經費”,但是什麼是“必要經費”,稅務所在認定時非常嚴格,一般不予承認,因此這位華人兩年間的200來萬收入就被實實惠惠地扣掉了32.5%的稅金,在加上消費稅,其稅率高達37.5%!
稿費屬於高稅率種類
華人老劉在一家公司裡做白領,他在業餘時間向日本雜誌投稿。由於他對中國經濟與商業比較熟悉,試著寫過幾篇文章後,就有雜誌向他約稿。
日本的稿費很高,有時篇幾千字的文章,能拿到好幾十萬的稿費。前年,他計算著發出去的稿子,估計可以得到150多萬日元的稿費。他感到很高興,心想這是額外的收入,應該犒勞一下自己和家人,於是帶著妻子和兒子,在暑假期間去歐洲旅遊。一家人興奮無比地轉了一圈後,花的錢大概也就是他在想象中能拿到的那150萬日元稿費。
可是等稿費發下來他傻了,150萬中的100萬扣掉10%的所得稅;2.5%的復興稅,是12萬5000日元,而100萬以外的50萬扣掉20%的所得稅+10萬,就是20萬,再扣除2.5%的復興稅1萬2千500元,一下子就扣掉了33萬7500日元的所得稅,但是這還不算完,人家告訴他收入以外的所得如果超出了20萬日元,還要去進行“確定申告”,於是他去稅務所進行了“確定申告”。沒幾天區政府來了帳單,讓他補交15萬的區民稅,150萬的稿費,光上稅就是48萬7500日元,這還沒有算上5%的消費稅。
總之,稿費稅的計算公式為, 100萬日元以下的時候為: 所得稅 =稿費×10%+100萬x2.5%的復興稅。
超過100萬元的時候,所得稅 = (稿費 - 100萬円)×20% + 10萬日元+超過金額x2.5%的復興稅。
除此之外還要補交稿費總額的10%的住民稅。
稅務所的人告訴他,稿費屬於“雜收入”,如果這裡面有“必要經費”,可以免稅。老劉回想了一下,為了寫這些東西,也確實採訪了一些人,還去了關西一次,乘了新幹線,還住了旅店,但是那時根本就沒有稅的意識,所以收據也都弄沒了,口說無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