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在港有憲制角色及權責
他同時強調,中央在香港政治體制有其憲制角色及權責。正如政改諮詢文件中所指,落實普選定要符合法律要求,顧及中央想法並努力爭取跨黨派共識。事實上,中央政府過往透過不同場合均多次表達其普選的底線,並表明真心希望香港2017年如期落實普選,其中的法律底線就是要符合基本法。
譚志源說:“這是容易理解,由於人大常委會必須依法辦事,為此,方案定要符合法律要求。中央亦提出‘愛國愛港’的政治要求,與中央對抗者不能擔任行政長官,所以,特區政府於設計具體方案亦要顧及中央底線,以至政治上能夠爭取人大常委會及立法會的通過。”
體制制定修定權在全國人大
他進一步解釋說:“香港回歸時跟據國家憲法第三十一條設立香港特區,作為國家地區行政區域,同時依照憲法及‘一國兩制’原則制定基本法,並在基本法中設定香港各項制度,政治發展須依照基本法相關章節,以至設立基本法時的原則考慮,包括循序漸進、適合香港實際情況、有利於資本主義制度發展,以及兼顧各階層利益,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辦法修改,亦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及備案,政治體制由最初制定權及修定權均掌握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手上。”
特首“愛國愛港”是必然條件
譚志源強調,中央委任行政長官同樣是主權的體現,為此,特區政府必須考慮中央的原則及看法,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則,說明行政長官必須向中央及特區負責,行政長官亦順理成章要“愛國愛港”,“‘愛國愛港’有其憲制基礎,未必要以新法律條文定義,事實上,現有憲制基礎已看到‘愛國愛港’是行政長官必然的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