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25日電/上海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25日表決通過《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明確自今年3月1日起,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只生育了一個子女的,可申請再生育一個孩子。
新華社報道,修正案明確,上海將單獨夫妻可以生育兩個孩子的規定從農村居民擴大到全市戶籍人口。只要一方是獨生子女、且有一方為上海市戶籍的夫妻即可要求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
上海市衛生計生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此前發放的獨生子女獎勵並不會要求退回,但自提交二孩申請開始將收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停發相應獎勵;是否屬於“二孩”以孩子出生日期為準,即3月1日後出生的符合條件的新生兒將被認定為二孩。
據上海市衛生計生委測算,上海目前符合“單獨二孩”政策條件的育齡婦女約46萬人,去除尚未生育、已育2個孩子的,實際約有37萬人。按照單獨夫妻生育意願、自然間隔等因素推算,“單獨二孩”政策落地後,上海短期(3至5年內)戶籍人口增長數可能在7.5萬至15萬之間,預計每年新增2至3萬。
上海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委員薛明揚表示,根據審議意見,建議政府做好“單獨二孩”政策的配套工作,包括健全出生人口信息採集制度,科學規劃教育、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切實加強婦產科、兒科等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