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6日電/光明網刊載作者郭文婧的文章指出,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2月25日下午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確定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的決定草案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設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的決定草案。決定草案將9月3日設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將12月13日設立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2月25日新華網)
設立國家公祭日的消息一出,網上頓時沸騰,“堅決支持”,“公祭日就是國恥日,必須牢記”,“早就該設了”,“子孫後代一定要銘記民族最黑暗的歷史”,“全國人民都要拜祭,特別是國家領導人、當兵的和學生必須拜祭”,“凝聚民族精神,共圓民族夢”,“設立公祭日好,部分國民更要改掉身上的賤氣”……可見,就如全國人大的解釋一樣,悼念死難同胞,揭露戰爭罪行,牢記深重災難,表明中國人民反對侵略戰爭、捍衛人類尊嚴、維護世界和平的堅定立場,順應了民意,非常必要。
其實,早在2005年3月召開的全國十屆政協三次會議上,政協委員趙龍就提案將每年12月13日定為“南京大屠殺”國家公祭日,並同時建議將南京大屠殺受難同胞紀念館升格為國家級紀念館並申報“世界文化遺產”。之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又多次提案,民間呼聲也愈來愈高漲。不僅中國如此,從全世界範圍看,許多國家都有自己的法定國家公祭日,或者烈士紀念日,或者哀悼日,以舉辦最為莊嚴隆重的儀式,緬懷逝者,教育生者,警示今人,建構個人與國家、公民與社會、民眾與政府之間共同的民族信仰與價值追求。
由於當下正值日本右翼勢力活躍,中日摩擦不斷,因為也有不少人說,“沒辦法,都是被小日本逼的”,“公祭是對日本右翼勢力的堅決回擊”;也有人質疑“哪個腦殘的領導決定南京出租車用日本車的”;還有人建議“在南京大屠殺博物館各個展廳都立個甲級戰犯跪著贖罪的鬼像”。是的,設立國家公祭日,確實是對不肯認罪、否決侵略歷史的日本右翼勢力的有力回擊,然而,國家公祭日設立的意義,卻遠高於中日博弈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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