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28日電/28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發佈了《關於切實做好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是金融支持自貿試驗區政策的又一實施細則。同日,央行上海總部與自貿試驗區管委會還建立了反洗錢工作交流合作機制,並簽署交流合作備忘錄。
新華社報道,“這有利於為自貿試驗區培育國際化和法治化的市場環境,反洗錢管控措施有利於合理評估和有效控制自貿試驗區業務可能隱含的洗錢風險。”央行上海總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長張新表示。
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對自貿試驗區平穩、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反洗錢監管的風險導向性和間接性都有利於在保證自貿試驗區經濟活力的總體目標下提升監管部門事中、事後監管能力。
按照《通知》,自貿試驗區反洗錢措施主要包括:嚴格依法履行反洗錢義務,建立健全與自貿試驗區業務有關的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為自貿試驗區資金監測和分析提供系統支持;採取與風險水準相適應的客戶盡職調查和風險處置措施,重點強化客戶實際控制人或交易實際受益人的盡職調查;加強對自由貿易賬戶及主體的監測和分析,做好自由貿易賬戶資金劃轉的背景審查;強化創新業務的反洗錢審查要求,在配備與風險相當的控制措施後開展創新業務;加強自貿試驗區跨境業務全流程的反洗錢風險管理,做好反洗錢審查、資金監測和名單監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反洗錢義務機構要全面落實各項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制度措施,開拓創新,積極探索,努力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自貿試驗區反洗錢工作經驗。
央行上海總部表示,將全面貫徹風險為本的反洗錢監管原則,切實加強對自貿試驗區業務反洗錢工作的組織領導,營造有利於自貿試驗區發展的反洗錢制度和政策環境,並將探索建立與自貿試驗區管委會、海關、稅務、工商等部門合作機制,加強資金信息與海關、稅務、工商等的信息共享,提升對區內貿易及資金流動的後台監控能力。同時,著力加大對走私、稅收犯罪的打擊力度。
此外,央行上海總部與自貿試驗區管委會還建立了反洗錢工作交流合作機制。該機制旨在協調雙方按照高效務實、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的原則,加強自貿試驗區反洗錢交流與合作,確保各項金融改革與發展政策措施在自貿試驗區的平穩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