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2日電/根據中央政法委近日公佈的關於嚴格規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切實防止司法腐敗的指導意見,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緊急叫停了135件減刑、假釋案件,並將根據意見要求對此類案件進行重新審查。因不符合意見中所列出的條件,廣東省委統戰部原副部長黃少雄等多名服刑人員的減刑申請被退回監獄。
新華社報道,近日,廣東高院下發通知,要求嚴格執行中央政法委的意見,規範廣東法院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工作。此前,廣東高院在官方網站上對733件減刑、假釋案件進行裁前公示。2月24日意見公佈當天,廣東高院緊急叫停了135件職務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組織(領導、參加、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三類罪犯”減刑假釋案件。該院審理的罪犯黃少雄(廣東省委統戰部原副部長、省工商聯原主席)、李忠(涉黑犯罪)、韋家揚(涉金融詐騙犯罪)等多起減刑案件,因“執行刑期未滿3年”而被退回監獄。
“緊急叫停‘三類罪犯’案件審理為的是與意見實現對接。”廣東高院審判監督第二庭庭長陳冰告訴記者,意見內容豐富,規定也很詳細,叫停“三類罪犯”案件審理有利於更好地把握意見規定,確保裁判尺度的統一性和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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