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榮富 (台灣新北 法案政策研究員)
自連勝文砲轟國民黨中央是“大明皇朝”,不懂民間疾苦開始,參選臺北市長訊息始終不斷,果然最終還是公開宣示了參與國民黨臺北市長初選,作出積極爭取代表國民黨競選臺北市長的決定。
在連勝文表態參與國民黨臺北市長初選,其多達三千餘字的演講稿中,最令人印象深刻、最具話題性的莫過於:全數捐出四年臺北市長薪俸、做個“公益市長”。立意固然良善,卻也引來以連少爺的身價而言,就算將臺北市長薪俸全數捐出,也實在只是九牛一毛的負面批評。
其實,臺灣現行法制根本沒有強制規定任何一位民選首長當選人必須捐出其薪俸所得。之所以做出要將薪俸捐出供公益使用的承諾,歸根究底,其實是背負了政治上的“原罪”,而連勝文的政治原罪多半與其“財富條件”及“經濟能力”,密不可分。
所謂“原罪”係指涉亞當因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而犯了違背神的罪以及它對全人類的影響。但是,亞當的罪對他後代的靈魂沒有影響,如果一個人想選擇的話,他是有能力停止犯罪的。
首先,連勝文的“權貴血統”確定了其參選臺北市長的第一個“政治原罪”。就是背負了這樣政治原罪,連勝文在其參選宣言中聲明:“不能選擇其出身,但未來可以選擇他要做什麼人。”也因此,選擇在臺北市西區建成圓環作為其參選宣言的發表地點,急欲表現出其與多數臺北市民是一樣並無不同的存在感,但愈是如此,愈是突顯及暴露其所背負政治原罪的內心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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