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 廖梓達 林艶)今天上午9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張德江表示,要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
張德江當說,人民群眾對立法的期盼,是法律管不管用、能不能解決實際問題。常委會把提高立法質量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立法工作機制和方式,立法科學化、民主化水平不斷提高。
具體說來,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增強法律的可執行性、可操作性。針對一些法律規定比較原則、需要制定的配套法規和規章過多等問題,強調要科學嚴密設計法律規範,能具體就盡量具體,能明確就盡量明確,努力使制定和修改的法律立得住、行得通、切實管用。常委會在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法的過程中,認真總結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實踐經驗,對二次審議稿作出較大幅度的補充和細化,僅法律草案條文就從72條增加到了101條。
二是探索法律出台前評估工作。在旅遊法草案提請審議表決前,我們邀請部分全國人大代表、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專家學者召開座談會,對法律草案內容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時機以及實施後的社會效果等進行綜合評估,為立法決策提供參考。此後,又針對3部法律草案開展法律出台前評估。實踐證明,這有利於把正向思維和逆向思維結合起來,既重視法律適用對象和專家學者的意見,也認真考慮法律執行部門的意見,使得立法工作更加科學周全。
三是完善公布法律草案徵求意見機制。在向社會公布法律草案一次審議稿的基礎上,明確法律草案二次審議稿也要向社會全文公布,繼續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和建議。同時,健全公眾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在制定旅遊法、修改商標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過程中,針對公眾反映比較集中的零負團費、強迫購物等旅遊亂象,商標審查時間過長、網絡購物實行無理由退貨等問題,從法律上作出明確規定。
張德江表示,一年來,常委會還決定批准我國與外國締結的條約、協定以及加入的國際公約4件,決定和批准任免一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