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13日電/公正,是一個國家、一個社會現代化的基本底色。儘管它如此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公正必須看得見。盧梭說,一個透明的社會,人的心可以溝通。對於生活在一個現代民族國家的人們來說,公開,以及公開之後的廣泛參與,是構築國家認同、政治信任的一條必由之路。
因此,今年兩會列出的改革清單中,最重要的莫過於兩個“公開”專案。一個是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打造陽光財政,讓群眾看明白、能監督”,一個是“兩高”報告都重點提出的深化司法公開。前者,旨在把“看不見的政府”變為“看得見的政府”。看得見,人民才有可能對它加以監督;後者,旨在讓每一個案件的審判成為公眾信仰法律的基石,讓法律解決社會衝突成為全體國民的習慣。 有法學家說“法律必須被信仰”,可實際情況是“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社會的核心應當是信仰法治,但前提是,我們要有一個整個社會和全體國民信賴的司法機構。司法機構被信賴的唯一基礎是,它公正而不偏私,它所竭力捍衛的是社會公平正義、法律尊嚴,而不是權力的威嚴。公正從何而來?從它所給出的必須是“看得見的公正”。拿什麼給人看?判決書,充分說理、嚴格合法的判決書。攤開判決書,是否公正一目了然。給誰看?當然是公眾。
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總結的2013年成績單中,“深化司法公開,促進司法公正”單列一節,在這一節裡,“公開”出現的次數明顯多於“公正”。而以司法公開作為司法改革的切入點,可以收到一石二鳥之功。 首先,它會讓維護公正成為司法者執法的唯一標準。司法裁量權包含著法官的價值觀,中外同理,都會存在以權謀私的弊端;同時,中國法院系統的行政化設置──審判委員會,可能避免這種弊端,也可能對法官施加法外影響。而以公開促進公正,既可看作是法官和法院系統的自我約束,又可視為倒逼執法創新與改革。中國法院庭審直播網與中國裁判文書網的建成,使諸多案件的庭審變為現場直播。法院與法官必須考慮審理過程是否公正、判案的證據鏈條是否禁得住推敲、適用法律與量刑尺度是否妥當,這樣的公開將大大減少法官的主觀隨意性以及判決可能出現的不當與偏頗。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將法院執法的全過程置於陽光下,暗箱操作蕩然無存,公正便清晰可見。
其次,司法過程的全面有效公開,對司法機關的“庭外壓力”而言也是一種威懾。一起因受到庭外壓力影響了司法公正的案例,會在公開中被公眾發現。而一旦被認定為不公正的司法行為,其背後的因素並不難被公眾挖掘出來。面對這種“威脅”,會倒逼相關機構、人員在向司法施加壓力的時候,更為審慎。這會讓司法改革下一步推動的去地方化,變得更加容易。
財政預算公開問題,今年獲得了空前的點讚。人大代表們手中首次出現一份“政府預算解讀(2014)”,這個150多頁的“解讀本”雖然有些厚,但其中豐富的圖表、超萌的漫畫,還是讓代表們興奮不已。在這一欣喜之後,是兩會給出的更大的改革動作:把所有政府性收入納入預算,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各級政府預算和決算都要向社會公開。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在工作報告中指出,今年將修改預算法,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實施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 基於目前的反腐形勢,公眾已然洞曉公開預算對遏制腐敗的作用。在英國,預算制度形成的最大貢獻是解決財政腐敗問題。從1905年開始創立預算制度,到1921年出台《預算與會計法》,美國將各級政府行為的細節第一次展現在陽光下,有效地遏制了腐敗的勢頭,從而改善政府與民眾的關係,增強了政府正當性。聯想到近兩年來中國老百姓持續不斷的預算公開申請,以及一些政府部門語焉不詳甚至無可奉告的搪塞──譬如發生貪腐窩案的原鐵道部,即可知道,無論是對老虎還是蒼蠅,預算公開都是一個足以對其震懾的制度鐵籠。 其實,不止遏制腐敗,預算公開更是建立現代責任政府的前提條件。一份結構有序、宣傳充分、經得起質詢的預算能夠保證政府對人民負責的基礎,從而建立公眾與政府之間的聯繫,強化國家認同和政治信任。因為所有國家現代化的進程都表明,一個看不見的政府,不可能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
來源:《香港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