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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的家長 |
中評社香港3月14日電/西安市政府昨晚召開發佈會,西安兩所給幼兒違規服用處方藥“病毒靈”的幼兒園目前被刑事拘留的相關責任人增加到5人。警方初步查明,幼兒園方面為提高幼兒出勤率,增加幼兒園收入,從2008年即開始購入處方藥品違規給幼兒服用。
刑拘人數增至5人
據新京報報道,西安市警方分別在12日以涉嫌非法行醫罪對兩所幼兒園的法人代表孫某、楓韻幼兒園執行園長趙某、保健醫生黃某三人予以刑事拘留,13日對另一所幼兒園鴻基新城幼兒園副園長趙某及保健醫生兩名涉事責任人以涉嫌非法行醫罪刑事拘留。
現已查明,兩家幼兒園在冊幼兒1455人,孫某等為提高幼兒出勤率,在明知沒有取得法定資格的情況下,以吃藥能預防幼兒生病為由,擅自購買處方藥“病毒靈”,不定期給園內幼兒服用。
2008年起違規購藥
2008年11月到2013年10月,幼兒園冒用其他醫療機構名義,從4家醫藥批發零售企業先後分10次購進“病毒靈”54600片。
給幼兒服用的時間為每年春秋兩季換季時,小班的孩子每次半片或一片,每天一次,連服兩天,用白開水溶解藥片後服用。
中班和大班孩子每次一片,連服三天,把藥片發給孩子白開水送服。一般安排孩子在上午10時左右服藥。
目前公安機關已經搜集到了會議記錄、工作日誌、藥品領用記錄、服藥記錄等證據,將繼續核查藥片來源、服藥範圍等,徹底查清犯罪事實。
■ 追問
幼兒園能否給孩子餵藥?
陝衛生廳:組織學生群體防治須經多部門同意並制訂方案
西安一些管理較為規範的公立幼兒園表示,按照衛生保健部門的要求,需要服藥的幼兒家長需向幼兒所在班提供相關處方證明,家長帶來的幼兒用藥當日登記班裡當日服喂。如遇幼兒身體不適,一般採用的做法是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接走幼兒並提示送醫治療。如病情變化突然且時間緊迫的,採取第一時間聯繫家長後,報120 或用園內公車及時就近送醫。
此次事件發生後,陝西省衛生廳12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中小學、幼兒園組織開展學生常見病群體性防治工作,必須事先經專家論證。如確有必要組織學生進行群體性防治,必須經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商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並制訂詳細的防治方案後,方可實施。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或越權在學校開展預防性群體服藥工作。
幼兒園“政府關係”是否屬實?
網傳消息不實;兩幼兒園為同一法定代表人,均掛靠陝西宋基會
西安市政府新聞稱,涉事兩所幼兒園為同一法定代表人,系民辦。符合法律法規登記註冊條件,均掛靠在陝西省宋慶齡基金會名下。
其中楓韻幼兒園設大、中、小、托班共24個,在園幼兒692名;鴻基新城幼兒園設大、中、小、托班共24個,在園幼兒763名。經核實,網絡所傳幼兒園負責人的愛人為某區政府領導的消息不實。
據一些家長反映,涉事兩家幼兒園的法人代表孫某辦有多家幼兒園,除了已經出事的兩家,目前已經確定在西安市北郊還有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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