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剛:公提不必要不可行
張志剛提醒余若薇不應混淆法律概念,“人人平等”表示任何參選人均可爭取被提名委員會提名,但成功與否視乎個人能力及當時的政治狀況。他說,不應糾纏於“公民提名”,所有決定參選人士都必須爭取民意,而假如50至60%民意都傾向某個參選人,提名委員會亦不可當此人“無到”。張又說,“公民提名”問題多多,不合法、不重要、不必要、不可行,強調公眾需要有競爭力的選舉,呼籲無需在公民提名上浪費時間。
譚惠珠亦反駁馬嶽指稱“全世界對候選人人數都沒有上限”的說法,她指出,英國是政黨提名,最終自然隻有2名候選人。她說,香港應按照實際情況設計普選制度,接受憲制框架的同時,必須合法、合情、合理。
(來源:大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