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18日電/國家衛生計生委昨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計生部門切實簡化流動人口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俗稱“準生證”)的審批材料和審核時間,嚴禁要求流動孕婦返鄉孕檢、在辦理計劃生育證明材料時搭車收費等違規行為。
“一孩”可在居住地辦理準生證
據新京報報道,流動人口“準生證”辦理難,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國家衛計委流動人口司相關負責人介紹,流動人口夫妻在居住地生育第一個子女的“辦證”流程簡化,可直接在居住地辦理流動人口一孩生育服務登記。在北京等城市,這個登記一定程度上相當于“準生證”,可以在京辦理母嬰健康檔案,享受孕產期基本公共服務,還可在生下孩子後開具生育服務聯繫單,享受母親所在單位的生育保險報銷。
禁止計生部門搭車收費
同時,國家衛計委還發布了今後流動人口一孩生育服務登記的標準流程。流程顯示,如果流動人口夫婦有特殊情況,無須先回戶籍地辦理流動人口婚育情況證明,再到居住地辦理一孩生育服務登記,而是由居住地轄屬街道計生部門負責,通過國家衛生計生委開發的流動人口“信息核查平台”,核查婚育情況;如果因為多地、多次流動,係統無法核查婚育情況,流動夫妻可簽署“生育第一個孩子”的承諾書,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同時居住地計生部門代簽署承諾書的夫妻,到雙方或一方的戶籍地計生部門核實其婚育情況。
國家衛生計生委坦言,少數地方仍存在辦理一孩生育服務登記和婚育證明時相互推諉、要求已婚育齡婦女返鄉孕檢、辦理計劃生育有關證件時違規收費等問題,給群眾造成困難,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為切實加強流動人口便民維權工作,即日起嚴禁各地計生部門要求流動孕婦返鄉孕檢;或為群眾辦理《婚育證明》或提供計劃生育證明材料時搭車收費,或以各種名義收取押金、保證金。國家衛計委將通過各地陽光計生服務熱線12356,收集群眾投訴,並在年底對群眾意見,各地違規情況進行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