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先生應該說,他願意談判建立一個新亞洲安全機制,給予中國更大地區領導權,但前提是中國必須放棄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強迫造成此類改變。如果中國堅持威脅使用武力,那麼美國就應願意為之一戰,並且明確表態;如果中國願意罷手,那麼美國應願意談論分享權力,同樣也應明確表態。
我們難以準確知曉這種地區權力分享機制如何運作。可能必須同中國以及地區其他大國協商。最好的歷史樣板可能是讓歐洲保持長達100年和平(到1914年)的“歐洲協調”機制,它的基礎是平等和幾大國分享權力。
這意味著大量相互妥協。比如,美國可能要接受中國最終控制台灣,作為回報,中國同意不對整個南海聲索主權。
提出在太平洋與中國分享權力,這對奧巴馬先生(或任何美國總統)來說是不容易做到的事,但反對與中國談判的美國鷹派要意識到個中利害關係。第三條路提供了現實的解決方案。最重要的是,現在解決這些問題更容易,如果中日在東海兵戎相見,那時美國所面臨的選擇就艱難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