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方在失聯事件中的表現,確實存在諸多問題和缺陷。基於此,《南華早報》才在失聯事件後第8天,拋出了“馬來西亞是否適合主導此次搜救工作?”的觀點。根據國際慣例,空難事件發生後,由航空公司所在國家主導整個救援工作。而實際的情況是,馬來西亞從一開始就沒有認真履行自己的國際責任。履行責任與能力無關,關鍵是態度,而底線是不刻意隱瞞和撒謊。
在馬方失職於國際責任的前提下,在目前尚未有相應國際組織能主導區域性救援的背景下,積極有效地開展失聯飛機搜救工作,只能寄希望於區域性的互信合作機制。畢竟,目前全球適用於空難海事救援的兩個文件依據《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和《國際搜尋救助公約》,其執行條件均是建立在區域各國的良好溝通協作上。遺憾的是,此次馬航失聯事件暴露出的問題,恰是現有國際間合作機制的不健全。
3月8日以來,已有超過20個國家、43艘艦船和58架飛機,參與了失聯飛機的搜救工作。儘管從搜救規模上看算得上前所未有,但搜救工作卻是以相對孤立的方式在進行,包括馬來西亞、印度在內的多個國家,均以“軍事安全”為由,拒絕與其他國家共享雷達搜救信息。馬來西亞更是在與各搜救國毫無溝通的情況下,就單方面下結論稱失聯飛機無人生還,讓其他參與搜救國家陷入到尷尬和被動境地。
從這些客觀發生的細節看,我們不得不承認,目前在MH370飛機失聯區域,確實存在合作機制不健全的問題。飛機失聯後,曾有不少人反思,為何在科技如此發達的今天,人類還無法找尋到一架波音飛機?這一思考勾勒出的客觀事實是,在缺乏溝通、合作不足的情況下,目前搜救MH370飛機還遠沒有達到舉全人類之力的高度。
因此,馬航事件實質上給中國外交提出了一個新問題,即積極開展周邊外交工作的迫切性與重要性。去年10月25日,習近平主席在周邊外交工作座談會上強調,要更加奮發有為地推進周邊外交,為我國發展爭取良好的周邊環境,使我國發展更多惠及周邊國家,實現共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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