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30日電/福建啟動“單獨兩孩”新政。福建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29日表決通過關於修改《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單獨兩孩”新政自條例公佈之日起施行。
新華社報道,根據修改後的條例,獨生子女是指本人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今後,福建省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已有一個子女,經批准後可再生育一個子女。
根據條例,符合條件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的,縣(市、區)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批准。
2013年7月開展的調查數據顯示,目前福建全省城鎮“單獨”夫妻約10.62萬對,其中已生育一孩的8.25萬對。另據2013年9月對全省城鎮單獨已生育一孩夫妻的問卷調查,全省約60%符合條件的人群可能在“十二五”期間生育二胎,可能增加出生5.6萬人,對出生率的影響約0.6個千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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