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要賠2800萬美元
由於目前失聯客機尚未發現,事故原因不明,馬航迄今暫未啟動賠償程序。按照國際慣例,航空公司會在空難後先行向家屬給予一定補償,在查明事故責任後再確定最終賠償金額。3月10日晚,馬航宣布向每位失聯乘客的家屬發放特別慰問金,中國乘客領取3.1萬元人民幣,境外乘客領取5000美元,並承諾這個款項不會從將來的最終賠償中抵扣。
鑒於馬來西亞和中國都是1999年通過的《蒙特利爾公約》(即《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的締約國,一旦賠償機制啟動,《蒙特利爾公約》將成為此次航空事故的法律賠償依據。根據《蒙特利爾公約》規定,不管有無過錯,航空公司必須對每名旅客的人身傷亡承擔賠償11.31萬歐元特別提款權,航空公司不得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這就意味著MH370每名乘客的家屬最低能獲得120萬元賠償金額。馬航至少要承擔共計2800萬美元的賠償,但如果馬航被證明有過錯,則賠償金額將遠高於此。
《蒙特利爾公約》同時規定,事故原因調查結果出來後,如果航空公司證明事故不是由於航空公司的過失、其他不當行為、不作為造成的,或者損失完全是由第三人的過失造成的,則航空公司不承擔進一步的賠償責任,乘客家屬不能再向航空公司索賠。但是如果乘客的人身傷亡是航空公司的過錯造成的,則航空公司承擔無限制責任。乘客家屬可以和航空公司協商,或通過訴訟索賠。
在國際性空難中,由於乘客國籍、理賠地、事故原因等因素不同,最終獲得的賠償也可能會相差很大。如果啟動訴訟索賠,涉及多個國家、適用不同法律,選擇不同的法律、不同的管轄地,賠償金額也會存在較大差異。根據《蒙特利爾公約》,失事飛機的出發地、目的地、經停地都可以適用該公約,因此,馬來西亞、中國、澳大利亞都可以作為賠償訴訟的管轄地。此外,作為飛機製造商的美國波音公司也可能成為被告,家屬也可以選擇美國作為起訴地。
截至發稿時,記者了解到已有兩家美國律師事務所分別代表不同家屬向當地法院起訴馬航和波音。其中,代表印度尼西亞籍乘客家屬的一家位於芝加哥的律師事務所向媒體表示,如果成功索賠,這起訴訟中家屬會獲得近15億美元的賠償。
據了解,馬航曾向德國安聯集團投保,整張保單由機身險和綜合責任險組成,涉及MH370航班的機身險限額約為1億美元,綜合責任險限額為17.5億美元。
由於事故原因未明,機身賠付也會有多種可能。如果是一般失事,會觸發機身險保單;如果涉及恐怖襲擊,觸發的則是機身戰爭、劫持險保單。相比之下,責任險賠付金額的確定更為複雜。也就是說,馬航最終獲得的賠償金額能否足夠用來支付其應付的賠償金額尚且未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