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部分 氣候變化、能源、環保、水利、海洋領域合作
通過部長級對話合作機制和中歐氣候變化夥伴關係積極推動氣候變化談判與合作。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原則和規定,推動達成公平有效的國際制度。加強中歐在低碳發展、市場機制、低碳城鎮化、能力建設方面的務實合作。
充分發揮中歐環境政策部長對話及協調員會議機製作用,加強雙方在可持續發展、氣候變化、大氣污染、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保護的合作,增進中國生態文明建設和歐盟資源效率工作之間的協同增效作用。鼓勵中歐民間環保組織友好交流,鼓勵中歐雙方企業通過平等競爭更多雙向進入中歐環保市場。
加強中歐能源安全領域合作,共同應對能源價格競爭性、供應安全性、穩定性及環保等方面挑戰。積極開展中歐能源政策對話,在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新能源、智能電網、電網安全監管、能源戰略建模等方面深化合作。
發揮中歐水資源交流平台積極作用,增加雙方在水資源政策制定和綜合管理等方面的了解與合作,分享治水先進理念和技術,提升水資源合作在中歐整體戰略合作框架下的重要性和能見度,推動中歐在水資源領域開展長期對話與合作,共同應對全球水危機。
充分發揮中國—歐盟海洋綜合管理高層對話機製作用,開展海洋事務高級別對話,推動雙方在共同感興趣領域的合作,積極開展在海洋綜合管理、海洋環保、海洋科技、藍色經濟、海上執法、北極事務等領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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