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涉黑審判
4月4日,已開庭5日的劉漢涉黑案,由湖北鹹寧市中級法院繼續開庭審理。
據鹹寧市中級法院的官方微博,劉漢等36人被指控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宗罪名,該案被檢方人為分割為七個分案,其中劉漢“分案”10人,劉漢本人被控包括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包庇罪等15宗罪名。
劉漢否認指控
4月3日,被告人對公訴人4月2日下午出示的涉案槍支、彈藥等物證進行質證。隨後,控辯雙方繼續就被告人劉漢被控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事實,被告人唐先兵、劉崗、劉小平等被控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事實進行舉證、質證。
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6名被告人表示無異議,劉漢和其他被告人提出質疑。據湖北日報報道,劉漢對窩藏包庇罪之外的其他所有指控一概否認,僅承認“出於親情,包庇過自己的親人”。劉漢辯稱,起訴書其它指控的所有事實均與其無關,只承認出於親情犯了窩藏罪。
該報道稱,公訴人訊問,2009年“1.10”槍案發生後,劉維逃跑期間,劉漢是否提供過資金給劉維。劉漢辯稱,錢是孫曉東給的,我只是給劉維送過煙、茶葉和酒。劉漢還辯稱,劉維在躲藏期間,“我去(窩藏點)看過劉維兩次,但這是為了勸劉維投案自首,我不知道這種行為是窩藏罪。”
劉漢辯稱,“我不知道親人間也存在包庇罪,若知道這是包庇罪,我就不會去(看劉維)了。”
據鹹寧市中級法院通報,在此前庭審中,劉漢、劉維、劉小平等對於檢方起訴的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名和事實都予以否認。其他被告人中,被告人繆軍、唐先兵均承認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但唐先兵否認自己是骨幹成員;被告人劉崗對指控罪名無異議。
劉漢辯護人稱,當辯護人問劉崗關於組織“是否有暴力文化”的問題時,劉崗否認了其在筆錄中的供述,稱不知道有什麼“暴力文化”。
劉漢還當庭直指檢方的關鍵證人孫曉東為“黑社會”,稱其被指控的多宗殺人、傷害等罪行實為孫曉東所為。儘管辯方申請孫曉東出庭作證,但法庭以“孫曉東有病”為由予以拒絕。《財經》記者多次試圖聯繫孫曉東,但其兩個手機號碼始終處於關機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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