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9日電/香港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九龍塘約道大宅僭建案,3名建築界人士被指負責工程,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9日裁定,3人全部罪名不成立。
香港電台報道,裁判官指,沒有直接證據顯示僭建部分在取得入伙紙前建造。
法庭:無法確定唐英年大宅僭建部份何時建成
九龍城裁判法院總裁判官李慶年表示,沒有直接證據顯示僭建部份是在07年取得入伙紙前建造,而地政總署拍攝多幅高空照片,但控方只呈交一張,與同類案件提交前後對比的照片做法不同,難以確定僭建物是何時建成。
裁判官不接納控方兩名專家證人的證供,認為若工程期間有僭建工程,應不會逃過屋宇署的視察。
不過,辯方其中一名專家證人、資深工程師劉志宏指,大宅地庫的34條支柱中有16條曾經改動,但在06年呈交的圖則沒有顯示,由此證明僭建部份在取得入伙紙後才建成,裁判官認為,劉志宏的講法合理和有邏輯,接納他的證供。
唐英年歡迎法庭裁定大宅僭建案3被告無罪
唐英年位於九龍塘約道大宅僭建地庫一案,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包括建築師、結構工程師及工程承辯商,全部票控不成立。
唐英年回應時表示歡迎裁決,他再次就他涉及的僭建,令有關專業人士及其家人不安,深感抱歉,並希望整件事可告一段落。
唐英年說,屋宇署人員盡忠職守,感謝署方及有關專業人士對其住宅進行測試,過程辛苦。
唐英年說,本港有很多其他僭建,應想方法如何寬鬆一點處理,他認為,本港樓價很貴,很多人居住的面積很少,亦應認真客觀討論歷史遺留的問題。
被告冀事件從此作結
唐英年位於九龍塘約道大宅僭建地庫一案,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包括建築師、結構工程師及工程承辯商,全部罪名不成立。
其中一名被告、結構工程師黃柏林離開法庭時表示,裁決是意料之內。
另一名被告、顯利工程有限公司的代表則說,事件應該已經完結,可以繼續生活。被問到會否擔心律政司提出上訴,他說要由對方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