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完善住房保障機制。以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為目標,堅持分類指導、分步實施、分級負責,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今年新開工700萬套以上,其中各類棚戶區470萬套以上,加強配套設施建設。提高大城市保障房比例。推進公租房和廉租房並軌運行。創新政策性住房投融資機制和工具,採取市場化運作方式,為保障房建設提供長期穩定、成本適當的資金支持。各級政府要增加財政投入,提高建設質量,保證公平分配,完善准入退出機制,年內基本建成保障房480萬套。針對不同城市情況分類調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供應,抑制投機投資性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民政部、人民銀行、國資委、審計署、統計局、銀監會等負責)
37. 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深入開展煤礦、道路交通、油氣管線等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深化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加快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著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安全監管總局牽頭)
38. 大力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繼續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商務部、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建立從生產加工到流通消費的全程監管機制、社會共治制度和可追溯體系,健全從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層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加強農產品源頭治理和重點食品藥品專項整治。嚴守法規和標準,用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堅決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實保障“舌尖上的安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中央編辦、質檢總局、農業部和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其他成員單位負責)
(九)努力建設生態文明的美好家園。
39. 強化污染防治。以霧霾頻發的特大城市和區域為重點,以細顆粒物(PM2.5)和可吸入顆粒物(PM10)治理為突破口,抓住產業結構、能源效率、尾氣排放和揚塵等關鍵環節,健全政府、企業、公眾共同參與新機制,實行區域聯防聯控,深入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今年要淘汰燃煤小鍋爐5萬台,推進燃煤電廠脫硫改造1500萬千瓦、脫硝改造1.3億千瓦、除塵改造1.8億千瓦,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600萬輛,推廣新能源汽車,在全國供應國四標準車用柴油。實施清潔水行動計劃,加強飲用水源保護,推進重點流域污染治理。實施土壤修復工程。整治農業面源污染,建設美麗鄉村。(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公安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水利部、衛生計生委、海關總署、林業局、氣象局、能源局、海洋局、質檢總局等負責)
40. 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方式變革。加大節能減排力度,控制能源消費總量,今年能源消耗強度降低3.9%以上,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減少2%。提高非化石能源發電比重,發展智能電網和分布式能源,鼓勵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開工一批水電、核電項目。加強天然氣、煤層氣、頁岩氣勘探開採與應用。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建立健全居民用水、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實施建築能效提升、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發展清潔生產、綠色低碳技術和循環經濟,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強化節水、節材和資源綜合利用。加快開發應用節能環保技術和產品,把節能環保產業打造成生機勃勃的朝陽產業。(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科技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利部、質檢總局、統計局、能源局等負責)
41. 推進生態保護與建設。繼續實施退耕還林還草,今年安排500萬畝。實施退牧還草、天然林保護、防沙治沙、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濕地恢復等重大生態工程。加強三江源生態保護。落實主體功能區制度,推動建立跨區域、跨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發展改革委、林業局、環境保護部、科技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水利部、氣象局、海洋局、質檢總局等負責)
(十)加強政府自身建設。
42. 加強法治政府和創新政府建設。把政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職責。加強政府法制工作,改革行政執法體制。加強行政複議工作。(法制辦牽頭)創新政府管理理念和方式,健全決策、執行、監督機制,推進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的改革。(財政部、法制辦等負責)
43. 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公務員素質。所有公務員都要以人民利益至上,廉潔奉公,勤勉盡責,真正當好人民公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務員局牽頭)
44. 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加強廉潔政府建設。嚴格執行“約法三章”:政府性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和改擴建。(國管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負責)財政供養人員總量只減不增。(中央編辦、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計署等負責)“三公”經費只減不增。(財政部、國管局、外交部、審計署等負責)啟動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發展改革委、國管局、財政部、中央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計署等負責)加強行政監察,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監察部牽頭)加大審計和審計結果公告力度。今年要對土地出讓金收支和耕地保護情況進行全面審計。(審計署牽頭)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堅決查處腐敗案件,對任何腐敗分子都要依法嚴懲、決不姑息。(監察部、審計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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