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訪
逐級上訪便於問題就地解決
問:不受理越級上訪,是否限制了公民的信訪權利?
張恩璽(國家信訪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實行逐級走訪,根本出發點在於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不是限制公民信訪權利,而是要更好地實現公民信訪權利。
第一,《辦法》進一步壓實了有權處理機關的責任,規範了工作程序,明確了失職可能會帶來的後果,有助於來訪事項得到及時就地解決,為實現公民的信訪權利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二,《辦法》為有權處理機關和來訪群眾指明了一條步驟清晰、要求明確的路徑,引導群眾變越級上訪、重複上訪、多頭上訪為就地反映問題,有助於減少信訪成本和奔波勞累之苦。
實際上,實現公民信訪權利的途徑很多,不採用走訪形式,問題一樣都能得到依法妥善處理。2013年7月1日,國家信訪局全面放開網上投訴受理內容以來,群眾足不出戶就能反映問題、查詢辦理結果。
一個信訪問題,無論向哪級機關反映,最終都要由有權處理的機關來辦理,這是由行政級別管轄權決定的,也是由行政管理工作的程序性特點決定的。實行逐級走訪,既能強化基層及時就地解決問題的責任,減少層層轉送的中間環節,也能使上級機關更好地發揮督察督辦、統籌協調的作用。因此,實行逐級走訪,不僅不會削弱解決問題的力度,反而能更有效地推動問題解決。
■ 觀點
保護信訪權益就近表達訴求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龔維斌認為,《辦法》既規範了信訪人的信訪行為,保護他們的信訪權益,讓他們依法有序就近表達訴求,尋求問題解決途徑,又對信訪工作人員提出要求,讓他們認真履職,按照程序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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