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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加入反核行腳活動。(中評社 鄒麗泳攝) |
中評社台北4月24日電(記者 鄒麗泳)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22開始反核四禁食,至今已超過45小時,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上午也加入反核行腳活動行列,與上百名反核人士,從義光教會“行腳”到“立法院”,並繞行“立法院”七圈表達反核訴求。
今日上午在行腳活動現身的還有台灣之友會總會長黃崑虎、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莊瑞雄、中常委謝長廷之子謝維洲等,共有百餘人參與。
林義雄今天也發表“核四公投與我”一文,回應政府“先安檢,再公投”的說法。林義雄說:唯有先把公投法修改好,“核四公投”才會有意義。以下是他的說明全文:
林義雄“核四公投與我”文章如下:
一九九四年,“行政院”為了避免核四預算年年在“立法院”引起爭議,不惜違反預算法“分年編列、逐年送審”的規定,一次編列了八年的核四預算1,125億。而“立法院”占多數的國民黨“立委”也準備在七月十二日審議時,違法強行通過該預算,反核團體也因此準備發動強烈抗爭。當時我覺得像興建核四這麼重大、這麼有爭議的公共政策,應該交付公民投票由國家主人的人民來做決定才對,因此在七月十二日以禁食的方式呼應反核團體推動“核四公投、十萬簽名”的行動,在六天中獲得了十一萬五千多人的簽名響應。簽名活動後,我和幾位長期關心台灣社會發展的朋友組成了“核四公投促進會”,明定宗旨為:經由促進“用公民投票決定應否興建核四,來喚醒台灣人民的主人意識、培養台灣人民行使主人權利的能力”,隨即展開了一連串的活動。
當我們在倡議“核四公投”的時候,其他的社運和民間團體也大多就各自追求的目標,要求舉辦公投。國民黨為了遏止這股人民作主的潮流,運用其在“立法院”的多數於2003年制訂了一部障礙重重的鳥籠公民投票法。這部公投法以非常不合理的規定,使得公民投票幾乎不可能通過。“憲法”賦予人民的直接民權,非但沒有因公投法的制定而得以落實,相反地,反而受到更多的限制。該法制訂十年來,除了“總統”及國、民兩大政黨外,沒有任何公民能提案成功;而所有成案的公投案,也沒有任何一個得以通過。也因此,我所參與的“核四公投促進會”不再強調公投核四。我們認為,唯有先把公投法修改好,“核四公投”才會有意義。林義雄 敬上
林義雄22日起展開無限期禁食力促停建核四,核四公投促進會執行長葉博文等23日發起“人民作主、停建核四”無限期從大安森林公園出發行腳到“立法院”、繞行“國會”7圈的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