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曲阜市級官員不配秘書”的新聞引發關注。3月20日,曲阜市委發布消息,取消秘書配備制度,包括曲阜市委書記、市長在內的10位市級領導的專職秘書,全部被安排回原崗位開展本職工作。
曲阜市是縣級市。按照此前中央的規定,該市領導不應該配備專職秘書。
在曲阜之前,雲南、廣西、河北省平山縣也在去年下發通知,要求取消當地的專職秘書。
這不是各地第一次集中清理專職秘書。
早在2003年,四川就規定,市縣領導不配專職秘書,僅半年內,全省就取消了市、縣領導專職秘書近2000名。2005年,四川省委辦公廳又發通知,要求再次清理領導專職秘書。
其後,安徽、內蒙古赤峰也出台了相同規定,赤峰市紅山區取消了區內11個縣處級黨政領導的專職秘書。
被選為領導人秘書前並不知情
學者稱,中央層面秘書配備比較正規;而在地方層面,秘書人選有時由領導自己挑選,領導看上誰,就選到身邊擔任秘書。
對於挑選秘書的標準,1980年的“暫行規定”提出的要求是:“必須挑選成分好,政治歷史清白,社會關係單純,政治上絕對可靠,作風正派,身體健康,具有一定工作經驗和一定政治、文化水平的黨員幹部擔任。”
1986年的《關於加強縣以上領導機關秘書工作人員管理的規定》則明確,“領導同志的秘書,應由組織部門會同領導同志所在部門的辦公廳(室)審查調配。領導同志也可推薦,但要經過上述部門審查同意,個人不得指定自己的親屬和不適合做秘書工作的人員擔任秘書”。
曾任十屆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的呂聰敏曾給國務院前總理李鵬當過10年秘書。其被選為李鵬秘書的過程,就體現了上述組織配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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