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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京媒:有權有錢人減刑假服刑根在司法腐敗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5-02 00:13:20


 
  早前有媒體曾經報道,較早一些因腐敗案發而被法院判刑的時任(副)部級以上的官員,都沒有按照刑法的有關規定服畢應服的刑期,被提前釋放,過上了悠哉悠哉的“退休”生活……而他們被提前釋放的原因是什麼,則從未見公開的說明。

  有媒體曾經統計過自改革開放以來被司法懲處的高級官員的名單,這個名單之長、所列犯罪人任職領域之廣、犯罪手段之惡劣以及後果之嚴重,都足以令人們驚詫不已。但是,如果有媒體統計一下這些官員的平均服刑時間,以及其中被減刑釋放、保釋、保外就醫人數的比例,那麼,這個結果會更加令人吃驚。

  正如最高法院審監庭官員在節目中所說,與普通罪犯獲得上述同樣的機會相比,“一些有權人,有錢人,判刑以後減刑相對快一些。他們獲得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比例要高一些,實際服刑的期限要短一些”。這三個“一些”,絕非是這些“有權人有錢人”立功大、表現好、身體差,而是權權相護、權錢交易的司法腐敗之結果。這其中,以官員身體狀況為借口,替一些服刑的前官員得到保外就醫的機會進行辯解是難以服人的。因為在爭官職買官位時,人們幾乎從未聽說過哪個官員說自己身體有宿疾且以醫生診斷證明之。

  因此,平等適用法律的前提,是鏟除司法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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