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對於美國官員此類表態,加州華人律師鄧洪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美國的聯邦法及司法體系,規定了聯邦和地方執法機構各有不同的司法管轄權,所以中國不可能指名道姓要求聯邦或地方執法機構把誰抓回去;中國發出的通緝令也因為中美沒有引渡條約,美國的執法機構不會幫助執行。
加州律師申春平對《環球時報》記者說,他在辦案及日常生活中,接觸到一些擁有美國合法身份的中國官員。這些有著雙重身份的人明顯有經濟問題,但由於中美之間尚沒有刑事引渡條約和司法互助協議,即使中國政府發出通緝令,美國也會不理。就在最近,一家國有公司在南方的負責人在國內“集資”了一億多元人民幣跑到洛杉磯。國際刑警組織對此人發出紅色通緝令,中國公安部門和檢察院都有人來到洛杉磯,但就是沒法將此人帶回去。更令人氣憤的是,儘管他被國際刑警組織通緝,但仍然通過投資移民拿到綠卡。
中國加大追捕追贓力度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今年兩會所作的工作報告中表示,將“深化反腐敗國際司法合作,加大對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的追捕追贓力度”。對此,透明國際亞太區項目主任廖燃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從中共十八大後加大反腐力度開始,明顯感覺到國內貪官外逃和資金外流加速。加拿大、美國和新加坡等國的大城市的房地產去年都在暴漲,而買家大部分是中國人,從這一點可以看出些端倪。
廖燃說,現在中國鼓勵國企走出去投資,雖然大部分可能是真的去國外辦廠,但是仍然有部分是轉移資金。比如有人出口的一批貨物本來價值3000萬,但他只報1000萬就賣出去,2000萬就留在國外,這是常見的洗錢方式。廖燃稱,過去5年,中國外流非法資金達5000億元人民幣,這還是保守估計。
美國一些執法官員和司法界人士對《環球時報》記者說,貪官跑到美國並留下來不難,但是把他弄回去卻不容易。這不一定是美國政府有意刁難中國,主要是要通過美國移民遞解的司法程序,如果中國貪官在美國沒有新的違法活動,很難把他們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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