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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通報情況 |
中評社北京5月14日電/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通報檢察機關第一季度查辦貪污賄賂職務犯罪的有關情況。據統計,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8222件10840人。其中,貪污賄賂五萬元以上、挪用公款十萬元以上的大案6759件,占立案總件數的82.2%;縣處級以上幹部貪污賄賂犯罪要案661人(內有廳局級57人),占立案總人數的6.1%。
新華網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徐進輝介紹,從第一季度辦案情況看,與去年同比,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的件數、人數分別上升24%和19.8%;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五萬元以上、挪用公款十萬元以上的大案數上升26.9%;立案偵查縣處級以上幹部貪污賄賂犯罪要案數上升46.9%;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偵查終結4904人,同比上升16.4%;提起公訴3095人,同比上升7.4%;法院判決有罪4094人(含上年積存),同比上升19.6%。
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教育科研、扶貧救災、環境保護等民生領域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4760件6402人,涉案總金額6.5億餘元,與去年同比,立案件數和人數分別上升30.2%和25.5%。
徐進輝說,按照中央的精神和高檢院部署,下一步將采措施進一步加大辦案力度,做到“多辦案、辦好案”,確保強勁辦案勢頭不減。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進重點查辦行賄犯罪工作。加強追逃追贓工作,確保在去年的基礎上有新進展,切斷腐敗分子的後路。進一步強化自身反腐倡廉建設,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查辦自身違紀違法問題,堅決清除害群之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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