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國家能源局成立之前,魏鵬遠在發改委煤炭處工作。國家能源局成立後,魏鵬遠由煤炭處處長升任為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長,為正處級副司長。在煤炭司裡他主要負責煤礦基建的審批和項目改造核准工作。
能源局網站資料顯示,從2013年至今,青海魚卡礦區魚卡一井、山西離柳礦區沙曲一號礦井、山西離柳礦區沙曲二號礦井及選煤廠等改擴建項目獲得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核准。
積極促進煤電聯營也被認為是魏鵬遠“出事”的主要原因,在魏鵬遠公開表示將推進煤電聯營之後,山西省政府下發《山西省促進煤炭電力企業協調發展實施方案》,並專門成立煤炭電力企業協調發展領導組,全面推動煤電聯營。後促成多樁交易,如山西同煤集團控股中電投漳澤電力、山西煤炭運銷集團與山西國際電力戰略重組,山西西山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受讓華電所屬山西和信電力發展有限公司轉讓的股權。據瞭解,在這些重組和股權轉讓中,魏鵬遠表現得非常積極,大多參與其中。
“魏鵬遠行事比較張揚,4月份‘出事’之後,大家都並不意外。”一位發改委相關部門人士表示。
處事欠透明腐敗滋生
自2013年以來,原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等多位能源系統官員、企業高管被查,暴露出能源審批鏈條的利益輸送問題。魏鵬遠也成為十八大以來能源領域落馬的第25位高級官員。
有能源行業內人士認為,現有投資審批制度為官員腐敗提供空間,審批流程不透明導致腐敗滋生。知情人士指出,“項目審批流程不公開透明,需要企業、地方部門不斷聯絡催促,人為干預情況嚴重。公開透明的在線審批才是根除腐敗的路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