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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黃英豪做主題演講(中評社 李仕奇攝) |
中評社香港5月19日電(記者 林艷 孫儀威 李仕奇)由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主辦的“一國兩制”理論與實踐研討會19日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黃英豪博士在主題演講中,就行政長官選舉制度的演變歷程,探討了“一國兩制”如何在香港政治體制方面的成功落實,並對2017年行政長官能否實現普選做出一些分析和期待。
黃英豪說,香港的政制發展﹐從總體上看﹐是一個由原先的殖民統治架構﹐逐步過渡到全面的民主體制﹐也就是說﹐在落實“一國兩制”的過程中﹐循序漸進地擴大民主﹐最終實現全面普選的歷程。
黃英豪指出,香港特首選舉有三個特點:首先是民主選舉成份可以循序漸進地不斷擴大﹐由間接選舉逐步過渡到實現普選。自從1841年至1997年英國對香港實行殖民統治以來﹐150多年共經歷了28任港督﹐全部都是由英國女皇任命的﹐沒有任何選舉成份﹐香港人根本無權過問。而“一國兩制”這種前無古人的制度﹐通過《基本法》賦予了由香港人選舉自己的行政長官的權利﹐實現了“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這是歷史性的飛躍﹐體現出香港回歸後﹐港人終於擺脫了過去港英強加的殖民統治﹐在“一國”的大前提下﹐可以自行選舉特區的最高負責人。
二是從對特首職責﹑產生過程及人選的條件看﹐也是“一國兩制”的完美體現。規定行政長官人選必須由中央任命﹐強調其“無外國居留權”和“中國公民”這一點﹐就是“一國”的體現﹐﹔而強調不是中央空降下來﹐而是由本地選出產生。突出其居港年期和香港永久性居民﹐就是兼顧“兩制”的需要﹐要求特首是長期生活在香港﹐了解香港﹐受港人支持的人士。
三是要求香港政制有任何改變﹐都必須在香港社會廣泛達成共識的基礎上進行。因為﹐按照改變2007年以後行政長官選舉方式的三個門檻﹐尤其是要得到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的支持﹐這就必須得到香港社會各方面的支持。鑒於反對派在立法會的議席中均超過三分之一﹐特區政府提出的任何政制發展方案﹐如果沒有得到部分反對派議員的支持﹐也是不可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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