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高院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被告人卡斯木•甫拉提等三人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案,三被告人接受極端宗教侵蝕後,產生了所謂“聖戰”思想,加入暴力恐怖組織,為實施恐怖暴力活動多次進行訓練,同時利用手機上網在QQ聊天軟件裡瀏覽、散布、上傳暴力恐怖音視頻。
法院經依法審理認為,三被告人已構成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對首要分子卡斯木•甫拉提,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新疆法院在審理這16起案件中堅持證據裁判原則,對程序和實體嚴格把關,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事實、法律和時間的檢驗。
其中,買買提•哈木提等三人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非法製造槍支案,被告人買買提•哈木提為實施殺人犯罪非法製造槍支,通過手機多媒體卡觀看暴力恐怖音視頻,產生所謂“聖戰”思想,與另兩名被告人成立恐怖組織,並為製造槍支專門製作車床等。依照法律規定,其三人實施的行為已分別構成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同時,這三人還構成非法製造槍支罪,依法應當對其實行數罪並罰,故對買買提•哈木提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以非法製造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對另兩名同案被告人也實行數罪並罰,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艾尼瓦爾說,新疆各級法院在辦案中努力體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即:以是否有利於新疆的穩定發展和長治久安,是否有利於贏得人民群眾的支持和社會穩定為出發點,切實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被告人麥麥提尼亞孜•艾尼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案,該被告人蓄意用手機多次在互聯網六個QQ群中發布反動言論,煽動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視,情節特別嚴重,法院經審理,依法認定其構成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但在量刑中,根據案件事實和情節,在法定量刑幅度內判處該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同時,在審判工作中,新疆各級法院嚴格執行刑法、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堅持依法公開審判,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