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23日電/保護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是任何國家政府的首要職責,任何一個法治國家都會對暴力恐怖活動予以堅決打擊
5月22日,烏魯木齊市街頭響起爆炸聲,又一起慘無人道的暴恐事件在安寧祥和的城市中上演。《人民日報》刊發新疆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德全英文章表示,暴力恐怖分子濫殺無辜,窮凶極惡,竟然對手無寸鐵的市民實施恐怖行為。這是反人類、反社會、反文明的暴行,是踐踏人權、無視生命的極端暴力犯罪,是任何文明和宗教都不可能接受的行為,也是任何國家的法律都要嚴懲的行為。
暴恐活動是當今世界性問題。當代暴恐犯罪活動呈現以下趨勢:一是實施暴恐活動者年輕化;二是暴恐犯罪越來越傷及無辜民眾;三是暴恐活動手段多樣,活動空間地理跨度大。各地區、各種形態的暴力恐怖活動此起彼伏,彼此強化聯繫相互影響,使暴力恐怖犯罪成為了各國更危險更難對付的敵人。
保護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是任何國家政府的首要職責,任何一個法治國家都會對暴力恐怖活動予以堅決打擊。“對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這‘三股勢力’,必須採取零容忍態度,加強國際和地區合作,加大打擊力度,使本地區人民都能夠在安寧祥和的土地上幸福生活。”習近平主席在剛剛閉幕的亞信峰會上的宣言擲地有聲,表明了中國政府的堅定決心,道出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心聲。我們需要進一步思考,如何站在更高、更遠、更廣的角度,去防範和狠打暴力恐怖犯罪?
其一,必須進一步加大國際合作力度。發生在中國的暴恐活動不是孤立現象,要重視世界暴恐活動的演化及其聯繫性。應當按中央所要求的,在處理邊疆各種社會問題時樹立世界眼光。上合組織已在很大程度上成為國際反恐合作的一個典範,剛剛閉幕的亞洲相互協作與信任措施會議第四次峰會,進一步增強了亞洲反恐共識。應該充分利用亞信峰會的各項成果,踐行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安全觀,開展更有針對性的反恐合作,徹底肅清恐怖主義生存的土壤。
其二,制定一部統一的、完整的反恐法,勢在必行。習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建立健全反恐工作格局,完善反恐工作體系,堅持專群結合。這一過程中,法律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近年來中國反恐領域越來越認識到,只有制定專門的反恐法,才能更有效地打擊暴力恐怖犯罪活動,並在法治的框架內開展相應的應急處置、善後恢復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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