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項目”潛規則
據外媒報道,在摩根大通被稱為“子女項目”的招聘活動調查中,方方成為了關鍵人物。方方2010年在電子郵件中討論了雇用光大集團董事長唐雙寧之子唐曉寧一事。
兩名接近方方的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方方確實在郵件中談及上述雇傭,但這些招聘都是公司行為,都有嚴格的審批手續,包括經過人力資源部門、法律合規部門等。
上述人士稱,“子女項目”已經實行多年,早在2002年便開始進行,“但一直沒有人意識到這是違法甚至是違反刑事法的”。
多名人士指出,廉政公署對方方的指控是否成立,關鍵是雇傭行為能否和項目、收入、獎金直接聯繫起來。
香港金融管理局網站資料顯示,唐曉寧2010年8月至2012年3月就職於摩根大通。經本報查詢,在此期間和之後,光大集團旗下的中國光大國際、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國光大銀行均和摩根大通有業務關係。
其中,光大控股2010年10月通過中金香港、摩根大通配股募集23.8億港元資金;2012年8月,摩根大通獨家為光大國際配售募集12.37億港元資金;摩根大通也是光大銀行2013年公開市場招股的承銷商之一,但迫於調查壓力退出了這筆30億美元的IPO項目。
一名參與上述交易的人士稱,摩根大通在獲得上述項目的過程中經歷了激烈競爭,包括需要大幅降價才在最後一分鐘從瑞銀處獲得了光大國際獨家銷售代理業務,以及在光大控股的項目中,只得到了20%的傭金收入,其餘80%都是由中金獲得。
光大國際行政總裁陳小平昨日對記者表示,對摩根大通事件不作任何評價,希望最終會有一個結果。他稱,光大國際嚴格按照香港法律和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每做一個項目和決策都是從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出發。
光大銀行曾公開回應稱,根本不存在利益輸送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