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官員感慨事業單位改革:眼睛都盯著公務員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5-25 08:23:38


 
  受訪專家表示,《條例》在健全人事聘用制度方面著墨頗多。比如,“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等等,都為嚴格人事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有利於維護事業單位正常的工作秩序。

  而“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等規定,則在保護聘用人員合法權益方面“下足了功夫”。

  “《條例》的出台解決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與國家其他公共管理人員管理制度之間的銜接問題”。高小平說,我國早就實行了公務員公開考試錄用制度,而事業單位人員的“進口”卻一直沒有嚴格的法律限制,導致有的單位在進人問題上出現隨意性,一方面難以保證人員素質,另一方面也易出現“蘿蔔招聘”等腐敗問題。

  “破題”之後須配套跟進

  《條例》公布後,國務院法制辦、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人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下一步還將制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的辦法,對競聘上崗的條件、程序等內容作具體規定。

  4月25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李忠也表示,今年將研究制定一系列制度,加強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其中包括《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實施若干問題的意見》《事業單位申訴辦案規則》等,以及出台處分規定的政策解釋和衛生行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王曉初早前接受《瞭望》新聞周刊專訪時亦表示,除了盡快出台《條例》,還將按照急需先建、單項突破的原則,加強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單項法規建設。爭取在《條例》出台後,用2~3年的時間,基本形成以《條例》為核心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法規體系。

  這些無不表明,在人事管理制度行政法規“破題”之後,系列配套法規和細化措施即將跟進。而細觀《條例》中的某些規定,亦可看出配套跟進的必要性。比如,除了競聘上崗、處分、申訴等環節,人員解聘和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也需進一步細化。

  “聘用制度是最基礎的人事管理制度,而如何解聘是其中的重要內容。這方面規定得不細致,在現實中很難操作”,宋世明教授說,外國的公共雇員聘用合同均花費很大篇幅規定解聘的依據、標準和程序,目的就是保障“出口”的暢通,避免不必要的人事糾紛。“這方面還需明確更具可操作性的細致措施”。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