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落實,楊曉渡在訪談中透露,“中央紀委領導班子以身作則,繼2013年約談紀檢組長、紀委書記後,今年中央紀委7位副書記按照中紀委書記王岐山的要求深入聯繫單位和地區進行調研,約談黨委(黨組)書記、紀委書記和紀檢組長。
公開信息顯示,5月6日到12日間,王岐山先後4次主持會議,與部分中央國家機關和中央企業、國有金融機構負責人座談。
而在“五一”前,中紀委7位副書記分赴遼寧、河南、天津、浙江、貴州、廣東、甘肅等地就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問題展開調研。
王岐山在前述座談會上強調,對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的要嚴肅問責。紀檢組長、紀委書記不再分管所在部門、企業的其他工作。
“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包含兩層含義。首先是紀委職能定位的回歸。過去,除了監督、問責和執紀外,紀委還負有其他職責,現在要回歸主業。第二,黨委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楊偉東表示。
(消息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