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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安倍演講搬弄是非 暴其麻煩製造者形象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6-04 10:30:39


  中評社香港6月4日電/在剛剛閉幕的香格里拉對話會上,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發表的關於亞太安全的主旨演講可謂是搬弄是非,混淆視聽。無論是閃爍其詞中對中國的無端指責,還是所謂的“法治三原則”,抑或是欲蓋彌彰的“積極和平主義”,都將其挑撥離間、損人利己的“麻煩製造者”形象暴露無遺。
 
  在演講中安倍拋出所謂的“法治三原則”,主張國家的主權訴求要遵守國際法、一國不應對他國訴諸武力或武力威脅、必須以和平手段解決糾紛。姑且不論這一提法是否具有新意,問題的關鍵是,安倍所指的法治行為體到底是誰?日本共同社認為,安倍意在“敦促中國保持克制”。這顯然是搬弄是非的伎倆。

  在領土主權糾紛上,面對日、菲、越的無理挑釁,中國難道不是始終保持著克制?中國的所作所為哪一點違反了國際法?中國何嘗不是在尋求以和平談判方式解決國家間的主權糾紛?日本頻繁舉行奪島演習、不斷加強自衛隊在西南諸島的前沿部署,難道是在謀求和平解決領土爭端?日本承諾向菲、越提供海上巡邏船,鼓動他們與中國對抗,難道就是所謂的“法治”?己身不正,卻要妄斷他人,真是豈有此理!
 
  “積極和平主義”是安倍演講中的又一大關鍵詞。這一概念是由安倍本人提出並寫入日本“國家安全保障戰略”之中的,是所謂“安倍安全學”的核心內涵。將這一概念置於國家安全戰略的層面來理解,“積極”就意味著安全上的主動作為,其中當然包括軍事手段在內。這與安倍在演講中所提及的解禁“集體自衛權”問題形成了直接呼應。如此看來,“積極”與日本戰後以來所遵循的“和平主義”之間顯然存在著根本性悖論。
 
  眾所周知,日本憲法第九條的核心內容有三:一是日本永遠放棄以國家名義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二是日本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三是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而在憲法的這一和平理念之下,又形成了“專守防衛”“無核三原則”“不做軍事大國”等一系列自律性防衛政策。毋庸置疑,在憲法和上述防衛政策的框定下,暗含軍事上主動作為的“積極和平主義”是一項再明顯不過的違憲政策。

  換言之,安倍的“積極和平主義”中的“和平主義”已絕非真正意義的和平主義。“積極和平主義”只是安倍在實現修憲目標之前,以隱性的“軍事正常化”牽引日本重新走向“強軍立國”的政治策略。如是,安倍請求各國理解日本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危險性已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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