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4日電/6月4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總經濟師馮俊,在介紹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進展情況時表示,如果通過欺騙手段來獲得保障房的,將會被處罰,確保保障房的公平分配、合理使用。
在回答如何確保保障房的公平分配、合理使用問題時,馮俊表示,第一,審核這個家庭的住房狀況,這是很直觀的,保障房申請必須沒有適當住房,這是第一條標準;第二,審核這個家庭收入符合不符合標準線,這個審核由各個部門配合完成,包括民政部門、車輛審核部門等等。在這個基礎上,大多數城市實行了“三審兩公示”,接受社會監督,鄉裡鄉親的都對這個人經濟情況怎麼樣、居住情況怎麼樣很了解。通過這樣的程序來確保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是符合條件的、是最急需的,這是准入的第一關。
此外,在使用過程中要求必須自己住著,如果一年中幾個月不住,說明你在其他地方有房子,你就要退出。最後,如果通過欺騙手段或者自己不來住要被處罰,如果你有其他房子就要退出,使有限的保障性住房,讓真正符合條件的家庭享受。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