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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現場。(中評社 李仕奇攝) |
中評社香港6月9日電(實習記者 李仕奇 鄧冠英)由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組織並主持的“‘廣泛代表性’的內涵與意義”研討會8日在香港城市大學會議廳舉行,活動邀請特區立法會議員與北京和本地學者共同探討基本法中規定的廣泛代表性和提委會對普選的涵義。
研討會分為兩節,第一節“提名委員會應如何民主化”的演講嘉賓包括北京大學法學教授陳端洪、香港中文大學教授廖柏偉、香港嶺南大學教授何濼生、香港大學講師張達明和獨立提出了普選方案的時事評論員王永平。“香港2020”成員李鵬飛因病未能出席。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作開幕致辭時表示,想要在普選上取得實質的進展,需要在提名委員會上下功夫,認為本次研討會的方向很正確,希望社會各界可以放下成見,收窄分歧,在基本法框架內討論出一個能讓中央政府和香港人民接受的普選方案。她又透露了政府現在正把大約第一輪政改諮詢的意見書分析匯編,預計會在7月份完成政改報告以供特首提交至大人常委會審核。
陳端洪指出,提名委員會的特點就是把“廣泛代表性”的原則上升到了憲制的高度,固化為限定的權利和限定的機構,離開基本法去討論什麼是“廣泛代表性”是不可能達成共識的。他又稱,實行的不是“數人頭”的地域代表制,而是間接的功能代表制,提名委員會重要的不是數量,而是組成的結構。他最後表示,普選本是很好的“良緣”,其真正的含義就是把選票送到每個市民的手中。
有份提出“18學者方案”的張達明認為,基本法45條規定提名委員會並不是用來做預選和篩選的,不能將提名委員會的提名門檻設得太高,如果由過半數的提名委員會成員決定特首候選人,不能使所有參選者均衡參與選舉。他建議維持1/8選舉委員會的提名,既有一定的門檻,也不會造成篩選。
王永平表示,基本法規定提名委員會可以參照選舉委員會來產生,但並不是強制。他建議提名委員會成員由立法會議員直接擔任,特首參選人獲得10名立法會議員聯署就可以成為候選人,因為立法會議員的選民基礎有足夠的代表性,而此舉又符合基本法。他承認這個構思受採納的機會較微,但在政改陷入僵局時值得進行參考。
而有份提出“13學者方案”的廖柏偉則提出,提名委員會可以通過推舉或聯署,在選舉委員會1200名成員的基礎上再增加不多於1200人,而且350萬登記選民都可以報名參與。他形容這種擴大提名委員會代表性的方式既“尊重歷史,又超越了歷史”,有利於獨立人士的參選。
何濼生則認為,提名委員會的公信力至關重要,無論任何方案,只要可以提高提名委員會的公信力,而且又能消除中央政府對提名機制的疑慮,他都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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