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0日電/6月9日起,微信公眾平台開始採用技術加人工舉報的方式對集贊行為進行全平台清理和規範。對於違反微信用戶協議和公眾平台用戶協議的公眾號,微信出台了詳細處理機制:累計發現一次集贊行為、封號7天,累計發現二次、封號15天,三次封號30天,均不可提前解封;累計發現四次,永久封號,不可解封。
據《人民日報》報道,近來,一些商家利用微信“集贊”,卻屢屢難以兌現承諾,甚至發生詐騙事件,成為網友關注的熱點。這次清理行為,是微信方面作出的重要回應。
“集贊”營銷:消費者利益頻頻受損
隨著微信用戶數量不斷上升,部分企業開展宣傳活動,只要微信用戶將活動內容轉至朋友圈,並獲得一定數量的“贊”,就有禮品或服務贈送,吸引了眾多微信用戶的參與,甚至衍生出“買贊”等有償產業鏈。儘管有的參與者確實受益,但一些商家的不誠信行為也引起了消費者的不滿和投訴。
今年以來,寧夏回族自治區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熱線已接到多起針對微信“集贊”的電話咨詢和投訴。
3月17日,寧夏的餘女士反映某幹洗店推出“集贊”送洗衣卡的促銷活動,餘女士集夠“贊”後到商家處領取時,卻被告知卡片已發完。隨後商家開具了一張補卡證明,但當餘女士按電話通知再去取卡時,商家卻稱活動已結束。
根據投訴,“集贊兌獎”中的不誠信行為主要表現為:以活動已結束或獎品已送完為由拒絕兌獎;兌換的禮品內容與承諾不符;兌換的各類服務卡限制多;兌換的禮品質量較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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