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0日電/面對社會的質疑,“佔中”行動昨晚發聲明稱,現階段所籌得的款項是用作“合法活動”,又聲言沒有收到外國政治組織資助。香港社會各界人士批評,“佔中”是違法行為,“借殼籌款”不但涉嫌觸犯法例,更令人質疑背後是否有外國勢力操控,促請“佔中”主事者公開籌款資料,“提供事實證據,好過‘得個講字’”。
陳勇:或受外國勢力操控
據文匯網消息,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界社團聯會理事長陳勇批評,“佔中”發起人以“法律學者”自居,但竟然知法犯法,形容事件令人匪夷所思。他指出,美國的“政治捐獻”十分廉價,受捐助的政客須表示“效忠”,擔心有人藉此收取政治獻金,實質是受外國勢力所操控。對於“佔中”發聲明稱,“佔中”現時所籌得款項只用於舉行商討日等“合法活動”,陳勇比喻指,“即使你借個單位俾人販毒,都要拉人封艇”,怒斥“佔中”主事者歪理連篇,“根本成個過程都係非法,唔可以抽出其中一部分,就話係合法”。
他又質疑,“佔中”主事者聲稱沒有接收外國組織捐款,但公眾根本難以知悉資金來源,令人擔心背後是否涉及不法行為。他促請執法機構採取行動,主動調查。
王國興:市民應抵制捐款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擔心,“佔中”主事者利用法律漏洞,進行可能破壞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呼籲市民抵制捐款。他表示,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已表明“佔中”是違法行為,“佔中”如何包裝亦難掩違法意圖。就“佔中”搞手聲稱沒有收過海外捐款,王國興促請他們公開籌款資料,“提供事實證據,好過‘得個講字’”。
陳清霞:或違法須負刑責
法學博士、全國政協委員陳清霞表示,“佔中”是以“公民抗命”進行,必然涉及違法行為,既然“佔中”是會違法,其籌集資金亦等同非法活動。她指出, 香港民主發展網絡借出戶口給“佔中”組織收取捐款,其實兩者都觸犯法律,因為借用別人的賬戶籌集資金去進行違法的事情,本身已涉及刑事行為。
她續說,倘“佔中三人組”通過借用香港民主發展網絡或其他社團募集捐款,而捐款當中涉及外國勢力的資助,這不但是違反香港《社團條例》的規定,須負上刑事責任,更重要的是會引發政治動盪、社會不穩定,最終嚴重影香港經濟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