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0日電/有關日本前外相、眾院議員玄葉光一郎狀告日本《周刊新潮》雜誌關於其發言的報道侵害名譽並索賠一案,東京高等法院6月19日二審維持東京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判定該報道侵害玄葉名譽,勒令新潮社方面賠償385萬日元(約合人民幣23萬元)。
據環球網報道熬,日本共同社透露,2011年11月17日出版的《周刊新潮》刊文稱,玄葉曾就在東京一家餐廳向關係密切的記者宣稱,“釣魚島就給中國好了”。
新潮社方面主張是偶然在場的新聞工作者聽到上述發言,但審判長貝阿彌誠支持一審判決,認為該記者未直接看見玄葉說話的樣子,也沒留下採訪記錄,行為有不自然之處,令人無法信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