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5日電/組織遊行示烕並非難事。只要有一件激起民憤的事、一個Facebook專頁、一個手機應用程序、一兩個Twitter帳號,然後定好時間和地點,很快就能召集大批準備發洩怒火的人,參與人數可能十分可觀,而每位參與者可能都認為自己正在推動變革;當官員對示威遊行嚴正以待的時候,情況尤其如此。這些抗議行動旨在影響輿論,但可惜的是,大部份都以失敗告終。
南華早報資深撰稿人Peter Kammerer撰文指出,香港每年的抗議行動數以百計,但大部分都只有少數人參加,規模最大的是每年的七一遊行、勞動節遊行,每次都有數萬人參加。但儘管遊行隊伍走了不少路、喊了不少口號,取得的效果卻微乎其微。回顧歷年來所有大型的反政府抗議,只有一次算得上達到了目的。
這就是2003年7月1日抗議基本法23條立法和反對時任特首董建華班子的遊行。當時參與者高達50萬之眾,令當局措手不及,之後23條立法被撤銷,從此束之高閣。幾周內,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和財政司司長梁錦松相繼辭職,董建華也於20個月後下台。這個結果,對其後的抗議行動帶來鼓舞作用。
然而,民眾的勇氣和決心不會影響一個有計劃的政府。雖說政府渴望安撫民眾,但仍沒有向示威人士完全屈服。無論是高鐵撥款還是興建焚化爐計劃,政府都表現出願意聽取民意的姿態,並暫時擱置項目,但卻沒有一次真正撤回。2012年9月,反對強制性國民教育的遊行促使政府收回成命,但學校仍可以自決是否開辦國民教育,而許多學校結果都增設這一科目。
不過,在這方面,香港的情況並非絕無僅有。雖說抗議可以導致官員下台,但基本上卻沒有影響引起民憤的政策。占領華爾街運動以反對貧富不均為目的,2011年席捲全球至少2600個大城小鎮,雖然這個運動令針對貧富不均的討論更為熱烈,卻未能促成任何重大政策轉變。
但這並不是說抗議活動毫無價值。大部分抗議活動都可以讓參與者表示反對,但要帶來改變,僅僅號召群眾發聲並不足夠。在抗議行動的背後,必須有一個架構良好的組織,善於在遊行結束後向議員和公務員進行游說、展開協商、提出要求,並懂得制定戰略。情況就如一輛汽車,無論動力多強勁,沒有輪子仍然不能上路。
佔中運動為爭取普選,即將進入最重要階段。但願發起人充分了解上述要點。 |